为维护奥帆赛期间我市海上治安秩序,保障赛事安全、顺利进行,7月22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维护奥帆赛期间海上治安秩序的通告,对沿海一线的相关海域内的游泳等活动以及船艇航行进行限定和禁止。据介绍,对于违反上述《通告》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通告》规定,自2008年8月7日8时起,至2008年8月24日18时止,团岛东侧至石老人景点沿海一线的海域,未经批准,禁止与赛事无关的游船、游艇、摩托艇等船艇航行;汇泉角东侧至石老人景点沿海一线,除第二、第三和石老人海水浴场的防鲨网内,所有人未经批准,禁止进行游泳,潜水、捕捞、设置定置网具、投放漂浮物和航海模型等活动;相关船舶应在指定的码头、泊位、停泊点停泊,船主应当在当地公安边防部门指导下加强管理看护。
